独立物管公司与开发商下属公司的优劣

    物业管理普遍存在着“谁开发,谁管理”的现状,大部分物业公司与开发商是隶属关系,在开发企业的管理下进行物业管理,属于单位自管或开发商下属的一个部门。物业公司没有独立经营核算的运作机制,市场主体资格地位没有确立,造成在管理上出现弊端。由于延续“老子”与“儿子”这种特殊关系,使得物业管理企业遇到前期遗留的问题时,不得不“父债子还”,不但造成管理成本升高,而且严重影响了开发商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形象。鉴于最近大部分优秀的物管公司撤出外包项目的行动,特邀请您与我们的物管专家一起探讨:独立物管公司与开发商下属公司的优劣![现场直播]
 

主办方

主持人
戴小明(深圳市物业管理协会副秘书长)

地点
搜房(深圳)直播室

时间
2007年6月29日
14:00-16:30

 
 
 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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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期:解读《物权法》
第二期:什么是有价值的物业管理服务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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